挪威王位继承顺序由有权成为挪威国家元首的人组成。 王位继承目前由挪威宪法第6条管辖,最近于1990年修改,在国王哈拉尔五世的子女和其他合格后裔中引入绝对长子继承制(排行最长的子女继承王位)。1971年到1990年间根据男性优先长子继承制排名;哈康王储及其合格的后代因此优先于他的姐姐玛塔·路易斯公主及其合格的后代。。
推定继承人(英语:heir presumptive)又叫假定继承人,指的是君主制国家在当前符合法律指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将来有可能随着更有资格的新继承人的诞生或出现而继承顺位下降。推定继承人的出现,通常有两种情况: 若君主无嗣,其胞亲或其他旁系血亲为推定继承人。这些推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tui ding ji cheng ren ( ying yu : h e i r p r e s u m p t i v e ) you jiao jia ding ji cheng ren , zhi de shi jun zhu zhi guo jia zai dang qian fu he fa lv zhi ding de di yi shun wei ji cheng ren , dan jiang lai you ke neng sui zhe geng you zi ge de xin ji cheng ren de dan sheng huo chu xian er ji cheng shun wei xia jiang 。 tui ding ji cheng ren de chu xian , tong chang you liang zhong qing kuang : ruo jun zhu wu si , qi bao qin huo qi ta pang xi xue qin wei tui ding ji cheng ren 。 zhe xie tui ding ji cheng ren de ji cheng shun xu 。
1924年,拉玛六世国王颁布《1924年王位继承法》来管理王位的继承顺序。此法律从根本上禁止女性、平民出身后妃的子女或者外国出身后妃的子女继承王位,此法再次重申了长子继承制,或由男系中最年长者继承。此法律同时倾向于让某些类型的人成为王储。自创立至今已有三位王子获得此头衔,其中两位已成功继位。 泰国王位继承 泰国王室 泰国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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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王位的合法继承人现有16人。根据宪法第91条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他(她)宣誓后继承比利时王位,是为比利时国王(比利时女王)。 自1991年起,比利时在国王阿尔贝二世(当时的列日王子)的后裔中实行绝对长子继承制(排行最长的子女继承王位)。早期君主和王子的后代中只有男性才能继承。
继承人之应继分规定在民法第1141条,同一顺序之继承人有数人时,按人数平均继承。但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但配偶继承人之应继分则规定在民法第1144条。其中配偶与第一顺位之直系血亲卑亲属共同继承时,其应继分並非固定,而其与第二至第四顺序之血亲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则法定应继分为固定。详言之,如下:。
继承人改称“世子”,外姓王或藩属国王之子,亦同。欧洲君主国,通常对有继承权的人士进行排序。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如果不是君主的长子(女)或长孙,则被视作推定继承人。推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随着君主的子嗣诞生下降,失去继承机会。君主的长子(女)或长孙(孙女),如是第一位继承人,则被视为法定继承人(储君),正式继承人的称谓C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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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ion Act)。目前执行的《总统继任法案》是在1947年通过的,其后经歷过若干次修订。 继任顺序中各部首长排名次序取决于各部成立的早晚。国务卿在总统继承顺序中排名第4,居各部之首。紧接着是财政部长。国务院和财政部都建立于1789年,不过国务院比财政部早问世了一两个月。排在第。
世子,是一种在东亚普遍存在的高阶贵族头衔,是诸侯继承人所拥有的正式封号之一。 在先秦,「世子」与「太子」均可表示帝王与诸侯的嫡子;后来汉朝政府为了应对与日增长的各类贵族头衔,再次將这些头衔等级顺序一一確定,为了与皇帝的皇太子相区别,把诸王公侯太子改名为「世子」。此后中国的这类称呼都延习不改,一直到清。
沙特阿拉伯王位继承顺位是沙地王朝内部决定的继承顺位。每次王位空缺情况下王储继位,同时根据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赫曼·本·费萨尔·阿勒沙特的儿子后代兄终弟及的顺序设立下一位王储,不过出于不同原因王室内的一些成员也被跳过。由於王室成员年事已高,从2014年开始首次设立副王储的衔以减少爭议。。
列支敦士登王位继承顺序受到列支敦士登王朝法制约。该家族爵位只允许长子继承,也是目前欧洲唯一一个遵循萨利克法的君主制国家。 1993年12月6日,新列支敦士登家族法正式颁布。继承人必须为约翰一世·约瑟夫的已婚父母合法后裔。在任何情况下,女性无论如何都无法继承王位。 约翰一世·约瑟夫 (176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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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因此暂时没有产生问题。此法令还规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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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律、习俗对继承人的确定、继承顺序不尽相同。亲属是最为常见的继承人。近亲属中,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是继承顺序最近的继承人。 东亚社会长期奉行长子继承制或诸子均分制,通常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女性作为配偶、女儿通常无继承权。进入20世纪后,东亚各地随着现代化进程,在法律上逐渐摈弃长子继承制,但在社会习俗上仍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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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绝嗣,则会传给他的兄弟、姐妹、侄子或其他亲属。为了维持这种体系,世袭君主制常常需要以法律形式制定一个明确的继承顺序,以决定一位君主去世之后,谁有最优先的权利成为下一位君主。现代的世袭君主制国家所采用的继承顺序通常基于长子继承权,但也存在着其他的继承体系,如最年长男性亲属继承、在世君主指定继承。
中华民国总统继任顺序定义了当中华民国总统因故发生缺位时,应该由谁继任其职务。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以及《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副总统为当然第一顺位继承人;行政院院长为当然第二顺位继承人。除此之外,无人享有总统职位继承权。 《中华民国宪法》第49条: 和第51条: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
莱索托是一个王位世袭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莱索托国王王位继承顺序依据1993年颁布实施之《莱索托王国宪法(法语:Constitution du Lesotho)》第五章第四十五款之条文而确定。条文规定了王位继承人是由莱索托酋长院(英语:Lesotho's College of Chiefs)经商议后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皇位,因为他是约翰的第四子(幼子)。约翰的长子阿莱克修斯·科穆宁和次子安德洛尼卡·科穆宁于1142年先后去世之后约翰没有确立新的继承人,1143年约翰临终前却没有立第三子伊萨克·科穆宁为继承人而是指定曼努埃尔为继承人。这可能是因为别的原因,但在当时被认为是AIMA预言的选择。。
继承(英语:inheritance),在所有权人死亡后,将其财产、债务、爵位、世袭官职等转移给一个或多个继承人。移转的程序及资格承受之人,通常遵循法律和习俗而定。 所有的人类文化都有继承规则,继承死者的遗产是普世文化通则之一;而在当代,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常见的继承方式。是被继承人。
巴伐利亚王位的继承是根据萨利克继承法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之后依次轮到长子的儿子们,然后依次序轮到现任君主的其他儿子,再接下来依次序轮到现任君主的弟弟,以及其他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男性成员,女性无权继承王位。下面列出的是从现今王位继承人弗朗茨以后的王位继承人。。
长子继承制是指仅立嫡长子为继承人或长子有优先继承权的制度。广义的「长子」是指排行最长的子女,狭义者仅限儿子,女儿的继承顺序后於儿子,甚至无继承权。但在一些母系社会中则以长女拥有优先继承权。同时,长子继承制亦间接地将配偶或手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 在东亚传统父系社会和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只有儿。
西班牙王位继承顺序,指的是对于西班牙王位的继承交替的顺序。西班牙王位继承顺序虽然允许女性继承王位,但必须以男嗣为优先。 具有王位继承资格者有许多,但1978年西班牙宪法将王位继承限制为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后裔内。 胡安·卡洛斯国王陛下 国王费利佩六世陛下 (1) 阿斯图里亚斯女亲王莱昂诺尔殿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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